7月30日,招商银行宁波分行成功向一家宁波市属优质国企发放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
该笔贷款以DR001(存款类金融机构利率债隔夜回购利率)为定价基准,成为浙江省首单以DR为利率定价基准的企业贷款业务。
DR(Depository Institutions Repo Rate),意为存款类金融机构间债券回购利率,是银行间进行短期资金借贷交易形成的市场化利率,可真实反映银行体系内的流动性状况和资金松紧程度。
以DR为贷款基准利率,意味着贷款利率定价有了一把新“尺子”。贷款定价基准的多元化,有助于适配不同类型的借款主体、贷款品种和融资场景,更好地反映资金成本、信用风险的变化,也是银行利率定价能力和企业利率风险管理能力提升的共同结果。
对企业而言,DR利率可以及时反映货币市场利率走势,与LPR相互补充,借贷的企业可结合自身需求、实际情况以及对利率走势的判断,灵活选择贷款定价基准,灵活管理融资利率风险。
据招商银行宁波分行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该笔贷款的办理过程中,他们充分借鉴近期各机构DR基准利率贷款发放经验,逐条梳理定价规则、合同文本、利率测算和放款流程等具体工作要点,并与企业就DR利率政策宣导、利率波动风险提示和具体操作等方面开展细致沟通,确保政策理解和执行操作合规到位。
“增加以DR为基准利率的贷款投放,既能满足不同类型客户的多元定价需求,为他们提供更多的选择,也顺应了贷款利率由单一定价基准向多元化定价基准体系发展的国际趋势。”宁波金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下一步,宁波各金融机构将持续提升市场化定价能力,继续推动DR基准定价贷款业务,加快提升区域内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