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科创项目投资名单上的“常客”,私募基金是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重要“助推器”。
今日,记者从市委金融办获悉,宁波在全国率先出台《宁波市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加码”助力实体经济。
根据《若干措施》,到2028年底,全市备案私募基金规模将稳定在8000亿元以上,50亿元以上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超过30家。
私募基金,是耐心资本的重要来源,也是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力量。6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系统性升级私募基金监管。
目前,我国私募基金规模达23万亿元,占国内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的15%,行业规模可观。宁波是全国私募基金的集聚高地之一,截至今年8月末,全市共有中基协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554家,管理基金规模8726亿元,管理人数量和管理规模均居全国各省市第7位。
宁波结合实际出台《若干措施》,将加速形成私募基金“募、投、管、退”的良性循环生态,规范发展我市政府投资基金、国有企业投资基金(以下统称国有基金)。
“《若干措施》明确了17项具体举措,从加强源头管控、培育壮大私募基金、加强国有基金管理、拓宽私募基金退出渠道、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和强化多渠道风险化解能力方面多措并举,促进我市私募基金合规、健康、有序发展。”市委金融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政将于10月23日起施行。
具体来看——
为做好入口把关与出口畅通,宁波将通过优化市场准入和会商机制,从源头提高私募基金质量;
畅通上市、并购、份额转让等退出渠道,促进资本良性循环;
探索简化国有基金投资项目退出流程,优化国有基金份额转让业务流程和定价机制。
在加强国有基金管理方面,宁波明确政府投资基金定位,聚焦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薄弱环节,吸引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突出国有企业投资基金的战略使命和长期价值创造能力,构建聚焦主责主业、坚守功能定位的国有企业投资基金矩阵;
同时,落实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加强国有基金规范运作。
对于培育壮大私募基金,宁波将集聚多元化投资主体,鼓励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营造私募基金行业发展良好生态;
拓宽多渠道募资来源,支持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合规与银行、证券、保险、资产管理等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
鼓励我市链主龙头企业、上市公司等主体发起或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开展企业风险投资(CVC)、推动协同创新发展。
在协同推进从严监管和风险防控方面,宁波将加强分类分级监管,加大对不符合要求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违规展业机构清退力度,强化风险监测、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加强风险线索同研共判,协同化解处置风险。